本报讯 记者赵丽 通讯员樊嵘 顾建兵 一个无业游民,竟然自冠为“中央书记处华东巡视组巡视员”、“中纪委华东巡视组巡视员”、“大律师”大肆行骗。近日,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,吴某犯招摇撞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8年;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5年,并处罚金10万元;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,并处罚金10万元。
今年56岁的吴某原是江苏盐城某厂工人,后前往南京等地谋求发展,自称是“中央书记处华东巡视组巡视员”、“中纪委华东巡视组巡视员”,与中央、省里领导熟悉,以获取被害人信任。2010年年初,被害人陈某因父亲涉嫌非法经营被查,辗转找到吴某。吴某自称是大律师,虚构与省检察院检察长很熟等事实,获取陈某的信任。陈某将20万元“律师费”交给吴某。
法院审理查明,2002年以来,吴某冒充上述身份与他人交往过程中,招摇撞骗27起,在被害人为了职务晋升、解决生意上的困难找他帮忙时,收受钱物共计人民币30余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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